【滕州市典型案例】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化信用诚信监管 营造和谐劳动环境

发布时间:2025-10-13  来源:滕州市  浏览次数:536

一、基本情况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工资拖欠问题治理为重点,扎实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提升辖区企业的信用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项目监管,全面推广应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依托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对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中,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环节实施全面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专人监管平台应用情况,实时监控并及时处置各项预警信息,对整改不力、预警消除不及时的项目,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督导检查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的刚性约束机制。

(二)强化分类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法对市场主体的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监管和惩戒。今年以来,共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10次、检查企业200余家。

(三)开展年度审查,扎实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完善企业违法信息的归集、更新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整合举报投诉受理、执法检查、镇(街)“工长”排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书面审查等渠道发现的欠薪线索,将相关情况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今年共评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A级企业共100家,B级企业共27家,C级企业共23家。

(四)严格通报曝光,进一步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集中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对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和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布。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五)开展信用修复,鼓励经营主体主动修复失信行为。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指导已履行相关义务,并积极整改失信行为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信用修复,降低人力资源领域失信企业存量,帮助市场经营主体恢复信用等级。定期组织失信市场主体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避免出现失信行为。

三、经验启示

劳动保障领域涉及主体多,影响范围广,最贴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必须将信用建设贯穿劳动保障各环节,通过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项目监管、分类监管、年度审查、诚信等级评价、通报曝光等方式,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各类企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树立守法诚信形象,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