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 滕州在行动】滕州市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执行铁拳”第七次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滕州市  浏览次数:94

 7月24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执行铁拳”第七次集中执行行动,针对涉中小微企业、涉民生以及5万元以下小标额的案件,向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亮剑”。

凌晨4点30分,执行干警们整齐列队,党组书记、院长何艳真作战前动员,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昭祥作行动安排。枣庄中院执行一庭庭长王新、法警支队四级警长徐承尧全程督导行动,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本次行动。

“开始行动!”随着何艳真院长一声令下,干警们按照既定路线火速奔赴各乡镇、街道,掀起集中执行“风暴”。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龙某与被告某菜馆经营者李某达成协议,由龙某向某菜馆供应蔬菜,并定期送货、结账,后因菜馆经营困难,李某未按照约定结算货款。龙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某菜馆向龙某支付货款。后某菜馆及经营者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家中,向其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李某反复表示自己没钱,没有偿还能力,执行干警告知其如拒绝履行,将采取强制措施。“我真没钱。” “那行,跟我们走吧。”坐上警车的李某慌了神,“等等,我找亲戚凑凑。”李某将筹措来的款项转给申请执行人龙某。在法院,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与耐心劝导,李某迫于压力再次向申请人支付10000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本次集中行动,传唤、拘传18人,拘留5人,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26.82万,和解案件11件,和解金额57.5万,扣押车辆1辆,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